陸客團火燒車釀廿六死悲劇,法醫剖解司機蘇明成的鑑定陳述,確認蘇酒後駕車,且酒精濃度達一點○七毫克,已達酒醉狀況。但現有律例僅要求旅遊車每趟出車前對司機實行酒測,若司機途中飲酒,則僅能仰賴導遊調查,沒有把關機制,形同律例漏洞。
公路總局長趙興華坦言,法規沒法強制司機在路途中隨時進行酒測,恐造成擾民;但旅遊車司機在旅途中若飲酒,乘客、導遊應該都聞得出來;他呼籲民眾搭車時一同監視,將來攔檢時也會增強稽察查察司機是否酒駕。
公路總局表示,依法客運業者出車前,公司應對司機實行酒測並記錄,但因酒測記載在旅遊車上,已隨車燃燒殆盡。不外,公路總局曾對蘇明成進行查詢拜訪,蘇唯一違規泊車等兩項交通違規。
中華民國旅遊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魯孝亞表示,現在旅遊車司機皆具備應有職業道德,很是清晰開車不得酒駕,此案屬特例,盼大眾相信司機專業。他也呼籲導遊和搭客可多觀測司機行車狀態,如有異常,旅客有權向公司反映拒絕出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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